賽諾科普|生物實驗室安全管理

發(fā)布日期:
2021-04-25



生物實驗室安全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加強實驗室科研管理,是實驗室科學研究符合生物安全規(guī)范,對實驗室?guī)熒眢w健康負責,根據(jù)衛(wèi)生部“關于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和《南京醫(yī)科大學生物安全管理辦法》等,參照國際公認的生物安全原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中所述“生物安全”包括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學品及相關廢棄物等可能導致安全損害的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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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管理責任

第三條
??? 實驗室負責人對所有研究人員和實驗室來訪者的安全負責。

第四條??? 各課題組負責針對實驗室的特點制定、維護和監(jiān)督有效的實驗室安全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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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五條
??? 實驗室管理人員職責

課題組負責人人應按照“生殖醫(yī)學國家重點實驗室生物安全操作規(guī)范”的要求,確保實驗室設施、設備、個人防護設備、材料等符合有關安全要求,定期檢查、維護、更新,確保不降低其設計性能;及時阻止不安全的活動。

第六條??? 實驗室員工安全管理

  1. 所有人員上崗前均應系統(tǒng)地接受有關實驗室生物安全的培訓。

  2. 要求所有人員根據(jù)可能接觸的生物接受免疫以預防感染。

  3. 人員的生物安全培訓及免疫應包括運輸和清潔員工的特殊工作人員。

第七條??? 實驗環(huán)境的安全標記及要求

  1. 實驗室內(nèi)應系統(tǒng)而清晰地標示出危險區(qū),且適用于相關的危險;在某些情況下,宜同時使用標記和物質(zhì)屏蔽標識出危險區(qū);應清晰地標識在實驗室或?qū)嶒炘O備上使用的具體危險材料;通向工作區(qū)的所有進出口都應標明存在其中的危險。

  2. 應使涉及的非實驗員工(如維修人員、合同方、分包方)知道其可能遇到的任何危險。

  3. 實驗室的每個出口和入口應可辨別,入口處應有標記,標記應包括國際通用的危險標志(如:生物危險標志、火線標志和放射性標志)以及其他有關的規(guī)定和標記。

  4. 應設緊急出口并有標記以和普通出口區(qū)別。

  5. 應急撤離路線應有在黑暗中也可明確辨認的標識。

  6. 實驗室入口應有可鎖閉的門。門鎖應不妨礙緊急疏散。

第八條??? 實驗室運作的管理程序

  1. 實驗室須根據(jù)實驗對象、生物危害程度評估、研究內(nèi)容、設施特點、設備具體制定相應的標準操作程序:1)員工的健康監(jiān)護;2)實施危害評估,采取措施的安排;3)化學品和其他危險物品的確認(包括適當?shù)臉俗R要求)、安全存放與處置及監(jiān)控程序;4)操作有害材料的安全行為的程序;5)防止高風險和污染材料失竊的程序;6)確認培訓需要和教材的方法;7)獲得、維護和分發(fā)實驗室所有使用材料之安全數(shù)據(jù)單的程序;8)實驗室設備安全去污染和維護的程序;9)緊急程序,包括漏出處理程序;10)事件記錄、報告及調(diào)查;11)廢棄物處理和處置。

  2. 實驗室的標準操作程序應包括:對涉及的任何危險以及如何在風險最小的情況下,開展工作之詳細的作業(yè)指導。

  3. 負責工作區(qū)活動的管理責任人每年應對這些程序至少評審和更新一次。

第九條??? 實驗室安全工作行為

  1. 洗手: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實際或者可能接觸了血液、體液或者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應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使用衛(wèi)生間前后、離開實驗室前、進食或吸煙前、接觸每一患者前后應例行洗手。

  2. 接觸生物源性材料:實驗室工作行為的設計和執(zhí)行應能減少人員接觸化學或生物源性有害氣溶膠;處理、檢驗和處置生物源性材料的工作行為應盡量降低污染的風險;執(zhí)行污染區(qū)內(nèi)的工作行為應注意預防個人暴露;如果樣本收到時有損壞或泄露,應有穿著個人防護裝備且受過培訓的人員開啟樣本以防漏出或產(chǎn)生氣溶膠;應在生物安全柜內(nèi)開啟此類容器;如果污染過量或認為樣本由不可接受的損失,則應將樣本安全地廢棄而勿開啟。

  3. 禁止口吸移液。

  4. 實驗室工作人員應安全操作尖利器具及裝置:禁止用手對任何利器剪、彎、折斷、重新戴套或從注射器上移去針頭;針頭、玻璃、一次性手術刀在內(nèi)的利器應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磨容器中。尖利物容器應在內(nèi)容物達到三分之二前置換。

  5. 所有樣本、培養(yǎng)物和廢棄物應被假定含有傳染性生物因子,應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

  6. 所有有潛在傳染性或毒性的質(zhì)量控制和參考物質(zhì)在存放、處理和使用時應按未知風險的樣本對待。

  7. 應在有蓋安全罩內(nèi)離心;所有進行渦流攪拌的樣本應置于有蓋容器內(nèi);應能在產(chǎn)生氣溶膠的大型分型設備上使用局部通風防護;操作小型儀器時使用定制的排氣罩;可能出現(xiàn)有害氣體和生物源性氣溶膠的地方應采取局部排風措施。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

第十條??? 實驗室內(nèi)生物安全的設施與使用

  1. 按研究所需合理設置、使用相應級別的生物安全柜。

  2. 所用生物安全柜的放置、設計和類型應符合安全工作所要求的風險防護級別。

  3. 實驗室應時常監(jiān)測生物安全柜以確保其設計性能能符合相關要求。應保存檢查記錄和任何功能性測試結果。在安全柜上應有作為檢查證明的標記。

  4. 在實驗室員工接觸危害等級III的場所,生物安全柜內(nèi)的空氣在排放前只要通過高效過濾器可以再循環(huán);在實驗室員工接觸可能有危害等級III或以上的生物因子的場所,禁止將空氣再循環(huán)。動物實驗室禁止將空氣再循環(huán)。

  5. 對于新安裝的生物安全柜和安全罩及高效過濾器的安裝與更換,應由有資格的人員進行,安裝或更換后應按照經(jīng)確認的方法進行現(xiàn)場生物和物理的檢測。

第十一條??? 樣本的運送

  1. 實驗室負責人應負責為所有向?qū)嶒炇姨峤粯颖镜牡攸c準備適當?shù)闹改虾椭甘尽?/span>

  2. 所有樣本應以防止污染工作人員、患者或環(huán)境的方式運送到或送出實驗室。

  3. 樣本應置于被承認的、本質(zhì)安全、防漏的容器中運輸。

  4. 樣本在機構所屬建筑物內(nèi)運送應遵守該機構的安全運輸規(guī)定。

  5. 樣本運送到機構外部應遵守有關運輸可傳染性和其他生物源性材料的法規(guī)。

第十二條??? 廢棄物處置

  1. 實驗室廢棄物處置的管理應符合國家、地區(qū)或地方的相關要求。將操作、收集、運輸、處理及處置廢棄物的危險減至最?。粚⑵鋵Νh(huán)境的有害作用減至最小。

  2. 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yǎng)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使其達到生物學安全。生物學安全可通過高壓消毒處理或其他被承認的技術達到。

  3. 實驗室廢棄物應置于適當?shù)拿芊馇曳缆┤萜髦邪踩\出實驗室。

  4. 有害氣體、氣溶膠、污水、廢水應經(jīng)適當?shù)臒o害化處理后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的要求。

  5. 動物尸體和組織的處置和焚化應符合國家相關的要求。

  6. 危險廢棄物處理和處置、危害評估、安全調(diào)查記錄和所采取的相應行動記錄按有關規(guī)定的期限保存并可查閱。

第十三條??? 記錄

除前面要求記錄的內(nèi)容外,還應有機制記錄并報告職業(yè)性疾病、傷害、不利事件或事故以及所采取的相應行動,同時應尊重個人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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